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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hxsw发布时间:2013-04-10浏览次数:18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的转变,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工作作风

1.健全工作联系制度。校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教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院党政正副职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教学班、一个学生寝室,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听课二次、走访学生寝室二次,到学生食堂进餐二次;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每人联系二名家庭困难学生,联系人每学期至少与联系学生谈心一次;校领导和中层正职每人联系一名离退休老干部和一名党外民主人士,联系人每学期至少登门拜会一次。

2.注重调查研究。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要根据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注重调研成果的应用,在适当范围内反馈调研情况,必要时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畅通民意渠道。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进一步健全代表提案办理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申诉机制,推进落实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工作通报制度。

二、提高服务质量

4.优化机构岗位设置。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和教学院机关岗位设置,理清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5.健全服务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后勤等服务工作平台,制定快速反应服务机制,及时解决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减少学生投诉。

6.关注校园民生。办好教工食堂,为教职工中午用餐和休息提供便利场所,坚持每年办几件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好事实事,尽力为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7.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克服“庸、懒、散”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精简会议活动

8.减少会议数量。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在年初纳入校党委和行政工作安排,一般不临时动议召开全校性和全体校领导出席的会议。可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和教学院承办学术会议应实行预先申报制度。

9.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能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负责人陪会。严把校领导出席会议关,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校主要领导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学校党政办公室说明。控制全体校领导共同出席的会议,做到不陪会,努力做到会议无纸化。

10.限定会议时间。除按程序召开的重要会议,其他全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一般性工作会议不超过二个小时。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

11.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议程,不涉及保密事项的会议材料应提前给参会人员思考。凡提交党政会议研究的议题,准备不充分,方案不明确,未经主管部门调查论证和协商的一律不上会。讨论议题时,参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围绕会议主题,由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介绍情况、提出建议,分管校领导和班子成员简明扼要发表自己的意见,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形成决议和决定。会后要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负责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四、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综合发文的不单独发,能通过校园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文件,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发有“干货”的文。

13.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制定文件要吃透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穿鞋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

五、改进新闻报道

14.改进校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校园网、校报、广播站、视频等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协调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网站、校报不全文刊发领导讲话,确有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可做1000字以内的摘要编发。校领导参加一般性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不超过500字。

六、规范出差出访

15.规范公务出差。坚持外出报批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出差出行,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机关和部门报批;校党政班子成员出差出行,要向校主要领导报批;中层干部出差出行,要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批(中层主要负责人应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批)。上述公务出差均应在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严格控制、合理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16.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出访次数、时间、国家和人员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组团出访活动,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借机绕道旅行,严禁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5人。

七、厉行勤俭节约

17.改进公务接待。学校来客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安排在学校教工食堂用餐,不上香烟、名酒和名贵菜肴,餐饮安排以当地家常菜为主,饮用四特等本地酒,餐后需安排娱乐活动,一律在学校“教工之家”进行。校领导到下属单位开会、调研等,要简从简便,不上香烟和水果,除高安校区外一律不安排用餐。严禁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吃请。

18.严格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备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执行车辆配备和使用有关规定,继续执行校领导拼车上下班。大力提倡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19.简俭办会活动。各类会议、办班和活动,能在学校举办的不到外面去办,严禁到高档宾馆和旅游景区开会办班,会议和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洁得体,一律不设置彩虹门,不悬挂气球,不摆放香烟、水果、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纪念品,洗刷品等物品。

八、加强监督检查

20.狠抓工作落实。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师生,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本办法,把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1.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本《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对违犯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校党政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部门要对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高安校区、二附医院、后勤集团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