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专业

       

      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面向社会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具体培养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科学事业发展服务。

      2. 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具有利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并能胜任专业领域内的实际工作。

      3.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和一定的外文撰写能力。

      4. 具有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

      2. 临床药学

      三、学制与学分

      学制3年。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1学分,职业培训4学分,实践环节7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学校导师加实践单位导师)负责制。

      (二)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药学专业高级应用人才。

      1. 德育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基本道德准则,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操守。

      2. 课程学习: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上,采用启发式、研讨式、体验式、案例式教学方法,注重开展知识、开阔思路、锻炼能力。

      3. 实践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两年左右的实践工作,包括实验室实践学习(参加导师课题)、实践基地进行岗位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实践过程侧重培养学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以应用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

      4. 实践环节:学生实践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5年。具体由以下三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校内实验室实训阶段。学时3周,共1个学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在药学重点实验室开展药学实验基本技能培训,着重掌握药品生产和研究所需的基本实验技术。

      第二阶段:校内导师实验室实训阶段。学时5周,共2个学分,在校内导师指导下熟悉基本实验操作,学习相关研究技能,查阅相关资料,为开展论文研究做好前期准备。

      第三阶段:专业实践阶段。学时1.5年左右,共4个学分,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灵活进行。

      1)依托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去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充分发挥导师作用,落实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尤其要发挥联合培养单位中兼职导师或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业的科研资源,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5. 学术活动:硕士生应参加校、院及教研室组织的研讨会或其他学术活动。学术讲座选听不少于3次,或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

      五、课程设置

      课程模块分为公共课程、通识理论知识、领域专业知识、职业培训四个模块。采用系统讲授、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课程设置框架如下:

      课程类别

      编号

      课程名称

      理论课学时

      实验课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起止周

      考核

      类型

      备注

      必修课

      公共课

      100450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48

      3

      1

      01-16

      考试

      10045020

      药学英语

      32

      2

      1

      01-16

      考试

      10045300

      英语应用文写作

      32

      2

      1

      01-16

      考试

      通识理论课

      10045030

      药学前沿

      32

      2

      1

      01-16

      考查

      10045050

      药事法规实务

      32

      2

      1

      01-16

      考试

      选修课

      模块

      (一)

      10045070

      化学药物合成工业技术

      32

      2

      1/2

      01-08

      考试

      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专业方向(选修不少于10学分)

      10045080

      工业药剂学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090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00

      药物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10

      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20

      现代生物技术与新药研究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30

      微生物制药专论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40

      工业药物分析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300

      制药设备与工程设计

      32

      2

      1/2

      01-08

      考试

      模块(二)

      10045150

      临床药物治疗学

      32

      2

      1/2

      01-08

      考试

       

       

       

       

       

      临床药学专业方向(选修不少于10学分)

      10045160

      临床医学概论

      64

      4

      1/2

      01-08

      考试

      10045100

      药物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70

      药物不良反应概论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80

      临床药学实践概论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190

      临床学

      64

      4

      1/2

      01-08

      考试

      10045200

      药物代谢学

      32

      2

      1/2

      01-08

      考试

      10045220

      医学心理学

      32

      2

      1/2

      01-08

      考试

      职业

      培训

      10045230

      药学专业知识(一)

      32

      2

      1

      01-08

      考试

      选修不少于4学分

      10045240

      药学专业知识(二)

      32

      2

      1

      09-16

      考试

      1004525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32

      2

      2

      01-08

      考试

      1004526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

      32

      2

      2

      01-08

      考试

      药学专业知识(一)包含药理、药分方面的专业知识;药学专业知识(二)包含药剂、药化方面的专业知识。

      六、学位论文

      侧重对学生应用性、实践性能力的考察,注重专业基础与应用技能的有机融合。学位论文主要为应用性研究,偏重于实践探索的创新,能充分体现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独立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形式可灵活多样,可以是研究论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技改方案和专题研究。

      1. 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生导师组织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2.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结合药学硕士生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学术活动等进行的质量考核与检查。论文中期考核方式为学生提交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考核小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中期报告,报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为切实加强药学硕士论文工作的管理,在学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实行学生定期汇报和集中定期检查制度。

      3. 论文质量与评价

      论文须独立完成,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题得当,有实用价值。掌握资料全面,研究内容与目的明确,工作量适中。

      研究方法运用得当,一般应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应突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

      论文工作应在解决实际生产技术问题上有一定创新,或设计的产品有一定新颖性和实用性,或研制出的成果(技术)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提出的见解、方案、建议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文图规范,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写作认真。

      4. 论文评审与答辩

      硕士生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将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两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论文质量须按规定的要求提出明确的是否可申请答辩的书面意见。

      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所有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检测。

      学位论文评审采取盲审制。答辩前一个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达到药学硕士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经药学硕士生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