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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样化管理办法

发布者:hxsw发布时间:2014-06-18浏览次数:2614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人才培养中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其四年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测,它直接反映着一所高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教育部也多次明确指示要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并将其纳入本科教学评估的范围。我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样化工作,目的不是要使毕业论文(设计)简单化,更不是取消,而是尝试从内容和形式上对现行的单一模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加以改革,探求以多种形式、以个性化的选择,展示和体现学生四年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学术水平。

第二条  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除传统形式外,也可以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教育相关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商业策划、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优秀文章等。

第三条  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样化工作的教学院,应由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律、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是学校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与监督的重要依据,具体应包括:

1.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比如:作品的形式和数量,竞赛的种类和成果等级等。

2.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等。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始的时间、各阶段内容、最终完成时间、成绩评定时间和档案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4.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审查程序、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等。

5.针对加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感的措施以及针对指导教师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办法。

第四条  多样化形式的具体要求

1. 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申请者必须提交获奖证书或专家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2)申请者须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相关的综述或分析,字数要求3000字及以上;

3)若是团队获奖项目,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顶替毕业论文(设计),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他合作者的签字同意。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所获奖项。

1)凡获奖作品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以其顶替毕业论文(设计),并需提交获奖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2)若获奖作品是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以其顶替毕业论文(设计),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它合作者的签字同意。申请者必须就自己所承担的相关工作进行综述或分析,字数要求3000字及以上。

3)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所获奖项

1)仅限创业计划的第一完成人和竞赛的第一获奖人申请以其顶替毕业论文(设计);有多人合作完成且不设主持人的创业计划,只限一人申请,且须经其他作者签字同意。

2)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3)申请者必须提交获奖创业计划书。

4.正式发表的论文和著作

1)申请者必须是论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论文级别必须是四类及以上。学术论文的发表参照《宜春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学术著作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和编著,著作类别以专家或出版社认定为依据。

2)申请者须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术著作原件以备审查和存档。若已经收到期刊正式录用通知但论文尚未出版的,须提交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及复印件,同时需两位教授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出是否能顶替毕业论文(设计)的意见和结论。

5.专利授予机构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1)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

2)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专利时的有关法律文件、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专利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6.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可以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还可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其他形式作为传统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选项。

7.实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样化的学院,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其新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都应先经过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开始实施前还须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第五条  其他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在宜春学院就读期间获得并以宜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2.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所体现的成果,必须与其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

3.各学院都须为选择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学生安排指导老师并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其基本要求与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相同。

4.选择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要求的、与其专业方向一致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

5.各项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形式是否需要答辩环节,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成果的形式,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确定。若不设答辩环节,则须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所提交成果的真实性、专业水平和学生的能力,综合评判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6.学生申请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的认定工作由各学院按规定执行,认定结果由各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学院须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等)。

7.师生双方必须坚持应有的学术道德,遵守学校纪律,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老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并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