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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责任区制度

发布者:hxsw发布时间:2010-05-06浏览次数:249

学生党员是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在学生中应起模范带头作用,为了充分体现学生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我院决定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其实施细则如下:

一、在学生宿舍设置党员责任岗

每位学生党员分别按宿舍分布负责若干个寝室,学生党员所在的宿舍和所负责的宿舍为其责任范围,责任范围由学生党支部划分。学生党员责任岗的具体职责为:

1、保证个人所在宿舍及所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所在宿舍应向校、院“文明宿舍”看齐。

2、创造良好的宿舍风气,引导同宿舍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向同学宣传学校、学院的有关管理制度,并带头执行。

4、了解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5、支持、协助宿管人员和栋长、层长做好各项工作。

二、在班级设置党员责任岗

学生党员所在班级和所负责班级为其责任范围,其主要职责为:

1、积极带领责任班级学生加强理论学习、专业学习。

2、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3、积极指导、支持、配合班委的各项工作,参加各项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班风、学风。

4、支持、协助辅导员、任课教师的工作,积极参加团支部班委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并在其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提高班级学生的政治觉悟水平、增强班级学生的集体意识,努力做好班级的安全稳定工作。

6、支持协助学生会做好早检工作。

三、各位党员应时刻谨记自己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做到“一名学生党员,一面先锋旗帜”。

四、考核与奖励

学生党员履行职的情况,在学年末由学生党支部负责考核。普通学生有权向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或团总支反映情况。学生党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其转正、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对工作踏实、尽职尽责的学生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学年末评出“优秀学生党员”并进行表彰,对有突出贡献的党员给予相应的党内奖励。对不履行学生党员职责、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不能及时改正者按组织意见处理。对学年末考评中成绩较差的党员提出警示,并令其限期整改,由党支部监督落实,对预备党员延长其转正时间。对于有严重违规违纪,影响恶劣的学生党员,给予相应的党内处分。